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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包连锁周边专卖加盟/合作协议
甲方:上海包包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作为游戏周边商品的授权合作伙伴,负责游戏周边商品的设计、制造和分销。 乙方是专业的游戏动漫周边商品的销售尚,在本地主要商业区或文化消费区拥有自己的游戏动漫周边商品专业销售店面。在此双方的合作业务是包包周边连锁的经营,合作范围是指乙方按照如下方式界定的特定的销售店面,双方合作经营包包周边专柜的店名为:____________ 详细地址为:____________ 店面负责联系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之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友好协商,双方决定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结成长期合作伙伴关系,今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 协议双方分别陈述并互致保证如下 1. 无论是本协议的签署还是其对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均不会抵触、违背其营业执照、章程或任何法律法规或任何政府机关或机构的批准,或其为签约方的任何合同或协议的任何规定。 2. 至本协议有效期止不存在可能会构成违反有关中国法律或可能会防碍其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情况。 3. 其合法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后,本协议的有关规定构成其合法、有效及具有约束力的甲乙双方。
二、 甲方职责和权利 1.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供专卖的周边产品全部是授权或原版进口的产品。 2. 甲方提供包包连锁的门头灯箱的喷绘的设计,统一专区和专柜的形象。 3. 甲方目前不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加盟金,但保留将来对包包周边专卖店收取加盟金和保证金的权利。 4. 甲方提供统一的市场推广。 5. 甲方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当地的市场推广和店面促销。 6. 甲方负责制定包包动漫连锁授权商品的全国统一零售价。 7. 甲方根据各地的市场需求情况保证区域性范围的保护。 8. 甲方保证所有经销终端进货价格按照统一的价格体系,价格体系的变动必须及时提供给乙方。 9. 所有商品款到发货,运费由乙方自己承担。 10. 甲方将定期派巡店员进行销售专区/专柜巡查。
三、 乙方职责和权利 1. 乙方必须保证自己不销售任何包包动漫产品的盗版或者非授权的商品。 2. 乙方必须保证包包连锁店内不销售其他公司与途径提供的任何商品。 3.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设计稿制作包含有“包包授权商品logo”,“包包周边专卖”logo,“baobao163.com”logo的喷绘标识。 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和促销进行销售,店面自己独立的促销行为需要和甲方沟通并经得甲方的同意。 5. 乙方销售自负盈亏,自主交纳国家规定税款。乙方在合作期间出现的销售与其他民事和刑事纠纷的,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6. 乙方在合作期间有任何违法或者违反国家条例的行为,并伤害到甲方的名誉的,甲方将对乙方进行责任追究。 7. 乙方有权进行二级加盟店的操作,但必须是在与公司共同协商下后,并由公司同意方可进行。 8. 所有甲方提供的商品只能在双方指定的店面内的销售专区或专柜进行销售,乙方绝对不允许未经甲方同意将任何包包授权商品提供给任何其他店面或者经销尚。 9. 乙方必须展示甲方完整的商品组合,在此基础上具体进货数量乙方有权自己决定。 10. 乙方必须每月向甲方提供销售分类汇总数据。
四、 违约责任 1. 本协议进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或个人章后生效,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成员共同协商修改。 2.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守约方就其所有相关损失可向违约方索取赔偿。 3. 乙方如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国家法规,所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乙方将对甲方造成的负面影响的损失进行赔偿。 4.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提请异议方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 5.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损失,双方不对由此造成之损失负责。 6.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五、 有效期 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二年。
六、 有效范围 本协议只对上述指定的具体地址、具体名称和具体负责人的包包连锁合作店面有效,每个经营包包连锁的店面均需签订一份。
七、 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
甲方: 乙方:
公司盖章: 公司或个人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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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盟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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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卷 调 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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